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日17:00。确认不合格者须重新提交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2日,截止时间为11月2日16:00。
二、网上确认流程
(一)登录系统。考生于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日17:00期间,凭在研招网网报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考生应全程根据网页提示和要求内容顺序进行,直至完成材料提交全过程。
(二)上传材料。考生按网上确认系统要求,于10月30日起做好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具体上传图像标准见附件《网上确认图像采集标准》)、手持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工作。
(三)查看审核结果。考生可登录网上信息确认平台查看审核结果。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过密集或特殊情况除外),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再到本报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2日16:00);不符合本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考试!
(四)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 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三、考生上传材料要求
(一)必传材料: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无美颜及修图、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学信网录取登记表等重要材料照片和考生身份验证)。
(证件照标准示例照片)
2.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手持身份证照片示例)
(二)其他材料。
1.非我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需上传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资格证明材料。请根据自身情况,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下材料:
(1)广西区内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2)本人近三个月在我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研招网报名系统有提示“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上传相应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上传“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或“准考证”照片,自学考试成绩成绩证明也可上传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
(5)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6)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分别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等补充材料进行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便有关单位确认资格及复核。
4.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照片,请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四、审核结果说明
报考点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所选择的报考点咨询。
曾因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且在停考期内,及其他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即使通过报名和网上确认审核,其结果仍无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及缴纳报考费手续,否则报名信息无效,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2.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3.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予以网上确认。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6.我校考点根据报考人数,育才、雁山两个校区均有可能作为考试地点。
六、诚信报考要求
我校考点要求广大考生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等过程中,要做到诚信报考、守法报考。对考生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我校考点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摘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摘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摘选):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未尽事宜,可以咨询本报考点,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广西师范大学报考点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网上确认图像采集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美颜,不得使用滤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